我在梅河口市邮政局一楼的手机4s店内购买某品
时间:2014-12-03 09:13来源:未知
留言内容:
我在梅河口市邮政局一楼的手机4s店内购买某品牌手机一部,在三包期间内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,经营者要求收取维修费用,请问有这方面的规定吗?
站长回复:
根据我国有关移动电话的三包规定,消费者购买的手机在三包期间内出现质量问题,经营者应该免费为其维修。消费者可凭购物凭证、三包卡等有效凭据与经营者进行协商,协商不成,可请消协出面调解,或向我们提出申诉。
附:移动电话的三包规定
1、三包有效期为一年,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时,依照主机机身号显示的出厂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,应当以出厂日期后第90日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,可免费修理。
2、自售出之日起七日内,有性能故障的,可选择换货或修理。
3、自售出之日起十五日内,有性能故障的,可选择退换货或修理。
4、三包期内,有性能故障的,经两次修理,仍不能正常使用的,凭三包凭证修理记录,换同型号同规格主机。
5、三包期内,电池/充电器/移动终端卡/外界有线耳机/数据接口卡等移动电话附件出现性能故障的,换同型同规格附件,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,免费为消费者退货。
6、送修的电话主机在七日内不能修好的,可免费提供备用机。
7、返厂维修的主机在60日内维修好的,可换主机;由售后服务(修理者)30日内维修好的,可凭三包凭证和发货票更换电话主机。
8、电池三包有限期为六个月,外界有线耳机有效期为三个月。
- 上一篇:没有了
- 下一篇:魏县工商局开通邯郸市工商系统首家微信公众平